近日,发改委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业界认为,PPP专项债的推出不仅能打通PPP全生命周期、降低 PPP项目的融资成本,也有利于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同时,市场也期待符合PPP特征的配套评级体制的出炉。
千呼万唤始出来
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推出之后,PPP融资渠道又添新成员。近日,发改委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下文简称《指引》),PPP专项债正式出台。
早在2015年5月27日,发改委就在《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中,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曾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设立PPP专项企业债券。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已有部分PPP项目债以及结构化产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法律专家黄华珍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介绍到,PPP融资产品主要分三个阶段,发起阶段目前主要靠PPP基金,建设期可以依靠企业债和项目专项债融资,运营阶段则有PPP资产证券化。黄华珍指出,PPP资产证券化可以满足运营时期的社会资本方的融资需求,但从目前市场案例来看,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项目融资。
而此次发改委印发的《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则更加有的放矢,相比于传统融资方式,PPP项目专项债兼具效率高、条件宽、灵活度高、融资成本低等特点。
黄华珍指出,相比于普通企业债,PPP专项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更关注 PPP 项目未来现金流,发行主体更加宽泛,主体和债务率的限制放宽;第二, PPP专项债比企业债期限更长,覆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第三,增信措施方面,引入项目融资概念,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不设置差额补偿机制。
一位券商分析师对记者表示,PPP专项债发行要求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也极具亮点。从资金使用方面来看,《指引》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而普通企业债募集资金来补充营运资金的上限比例为40%;从审核效率来看,PPP项目专项债券比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的审核程序,审核效率高,批复文件有效期比一般企业债券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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