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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进低碳发展广深佛等5市碳强度降幅要求最高

[2017-06-13 17:09]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文辉  阅读量:1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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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新社广州6月13日电(记者许青青)13日是全国低碳日,记者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广东省政府已正式印发《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广东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碳强度)比2015年下......

中新社广州6月13日电 (记者 许青青)13日是全国低碳日,记者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广东省政府已正式印发《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广东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碳强度)比2015年下降20.5%。其中,《方案》对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5个城市碳排放强度降幅要求最高,分别下降23.0%。

专家指出,设定目标有助于加快倒逼经济低碳转型,对高碳行业产业的发展形成更为严格的约束机制。

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5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3.0%,珠海、汕头、梅州、惠州、汕尾、江门、茂名、肇庆、潮州、揭阳、云浮等11个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0.5%,韶关、河源、阳江、湛江、清远等5个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19.5%。

低碳发展与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方案》还提出了能源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并着力打造低碳产业体系。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26%。逐步建立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约束机制。

同时,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省内1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在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全省各市禁燃区(含城市建成区)内全面淘汰高污染锅炉。到2020年,全省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达到70%。

此外,广东也将继续加大创新力度,推动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顺利过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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