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在双流区工作的市民罗先生在帮同事张女士收取物流送达的货品时,应物流师傅要求,从电动三轮车上将货品搬下时,外露货品上锋利的铝片将罗先生的4个手指头指尖上的肉沿骨削掉。一个多月过去,不仅花费了上万医药费,手指功能仍未恢复。
对此,负责送货的物流点负责人郭先生回应,按照公司规定,重物都是自提,送货上门属于免费服务,不承担卸货责任。因此,对罗先生在收件中受伤,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则表示,应视具体情况,区分究竟应该由卖家、买家还是物流负责。
悲剧:帮同事收件,男子左手4指头被削伤
7月10日,张女士在京东平台上订购了第三方店铺的一台绞肉机,与卖方提前沟通好,免费送货上门。在张女士提供的发货单照片上,成都商报记者看到,卖方委托一家叫做长吉物流的公司发货,在备注一栏,有注明“送货上门”。
13日下午,一名物流师傅骑着电动三轮车将绞肉机送到张女士公司楼下。因为不在公司,张女士让一位女同事帮忙签收,但物流师傅表示,需要人帮忙把货从车上搬下来。正在此时,罗先生外出刚好回到公司,“师傅就喊我去搬下。”罗先生说,因为下雨,外包装被淋湿,搬货之前,女同事还拍了照片,签了字。
就在罗先生和物流师傅把绞肉机从车上往下搬时,意外发生了,“我都不晓得咋个回事,包装露出来的部分有两个铝片翘起的,我正好抬在那个地方。”罗先生说,锋利的铝片瞬间将自己左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指尖的肉削下来了,血一个劲往外冒,却几乎没有感觉到痛,“我都愣了几秒钟,然后自己去医院。”
在医院出具的出院病情证明书上,成都商报记者看到,诊断结果为左2-4指末节离断伤、左小指皮肤裂伤,“末节指骨少许外露”。医生把削掉的部分做了再植处理,“现在有两个指头恢复得不好。”罗先生说,受伤后,不能自己洗脸洗澡,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影响。“现在中指无名指伸直都有问题,特别中指,不伸直都痛。”
目前,罗先生就诊的一万多元医药费由张女士支付。但张女士认为,物流约定了“送货上门”,就应负责搬运,同事是在帮忙搬运中受伤,应该由物流负责承担医药费。且其包装不规范,导致伤人的铝片外露,卖方应负一部分责任。通过京东与第三方卖家联系,卖家表示,可以支付1000元慰问金,以及1000元购物代金券做补偿。
物流:卸货出的事我们不负责
8月20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位于双流区新鸿路北一街226号的长吉物流点,负责人郭先生向记者确认了此事确实是该物流点师傅在送货时发生的,但他认为,物流公司不该承担责任。
“一般都是自提,特别是重物。”郭先生说,根据物流公司的规定,送到物流点的货物都是通知客户自提,但物流点为了做好服务,对于近距离的货物,是提前跟客户约定,免费送货上门。“有20元是运输费,不是送货费。”而送货上门,只是送到楼下,物流不负责卸货,罗先生是在卸货搬运过程中受伤,这与物流公司无关。
郭先生说,事后物流师傅向公司反映,送货到客户楼下后,就到二楼请客户让人卸货,但当时公司都是年轻女性,恰好罗先生回到公司,便让他去搬。“我们师傅搬,是因为客户那边都是女的,没人搬。”郭先生表示,幸好物流师傅没有抬尖锐的部分,不然也会受伤。“我们的师傅都是买了保险的,像他们公司的人应该也是有保险的,报销之后(医药费)没好多。”
律师:归谁负责,视三种具体情况而定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既然双方约定了“送货上门”,不管是否免费,都应该交付到收件人手中,或交付到收件人认可的地点或指定人的人手中,才算交付完成。在双方的约定中,也没有具体约定由谁搬运货物,作为物流方,基本义务应该是要将货物搬运下车,放到约定地点或是指定人手中,在实际交付前,物流公司都应该为此负责。
该事件中,运送的货物还在物流车上,即实际交付没有完成,物流方让罗先生帮忙卸货导致受伤,物流方应该承担责任。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则认为,根据不同的物品,一般是交付到收件人手中,小物件直接送达,大物件可能有另外的送达,这需要根据运输物流的基本合同约定,确定是何种交付方式。
而此事件中,伤者与是否送货上门无关,因为伤者属于义务帮忙,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伤者与收货方的关系,属于临时帮忙行为导致受伤,应该由受益方,也就是收货方承担民事补偿责任。
如果有明确证据指明是包装存在问题,则需要找到过错方,物流企业复杂的分工中,有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需要找到包装的责任方进行赔偿。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