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刘育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9月1日正式颁布,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此前在该法审议过程中,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为中小企业促进法要解决的主要难题之一。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1日解读说,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融资促进”单设一章,体现了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重视程度。该章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在宏观调控层面,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在金融监管层面,进一步提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
在普惠金融层面,明确了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在融资方式层面,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据统计,中国中小企业提供50%以上的税收、创造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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