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申铖、韩洁)记者19日从中国贸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是我国仲裁机构第一个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
国际投资仲裁是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主要方式。然而,我国此前尚无一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仲裁机构也没有受理投资争端的实践。我国企业与东道国发生的投资争端大多诉请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或其他国际仲裁机构解决。
“此次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仲裁规则的空白,丰富和发展了我国投资仲裁实践,为营造我国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
据了解,即将施行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就受案范围与管辖依据、受理机构与职责划分、规则适用等问题作出规定;附件就仲裁案件收费方式及标准、紧急仲裁员程序的申请和受理等问题作出规定。
王承杰表示,贸仲委在制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时贯彻了灵活、高效、经济的仲裁理念,在借鉴国际投资仲裁经验的基础上,融入中国特色,体现了国际化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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