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2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今后,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或可提高退休后收入水平、出入境再增八项便利措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
人社部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企业年金办法》,对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企业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12%。每个参保职工都将拥有一个“个人账户”。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投资收益完全归个人,作为单位的缴费部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既可以直接划到个人的账户里,也可以和企业约定分次划到他的账户里面。对于企业来讲,有利于发挥年金对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作用。
对于企业年金的领取,《办法》规定: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金维刚指出,《办法》明确了多样化的选择,有利于职工退休以后在企业年金的待遇方面有更大的选择余地,特别是可以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对于职工来讲,他在退休的时候多了一个提供终身保障的渠道。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国家宗教局政法司司长韩松表示,“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律制度,我们将以创新的思维和精神,以法治的方式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
此外,公安部决定于2月1日起施行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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