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陈西艳)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2017年《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委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实施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通告》规定,天津市高排放(原国I、国II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交车受理工作将于2018年3月31日结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将于7月31日结束。
眼下距提前淘汰补贴交车受理截止日期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市环保部门在此特别提醒有提前淘汰意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登录补贴申请系统登记、尽早到拆解公司受理点交售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逾期造成无法享受提前淘汰补贴。
对于已通过复核尚未领取补贴资金的机动车所有人,请持相关材料尽快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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