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从今年5月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后,一系列配套政策陆续出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稳步推进。昨日记者从行业多家险企了解到,在政策的支持下,参与企业不断增加。
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下,5月银保监会公布了第一批允许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12家保险公司名单: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7月6日,银保监会公布第二批允许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人民人寿、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4家入围。
截至目前,上述保险公司中已有平安养老、太平养老、泰康养老、新华人寿、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正式推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我国税延型养老保险业务发展逐步加速。
记者从行业和公开资料了解到,目前已有太平洋人寿、泰康养老等险企全面布局了四款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此外,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与泰康养老等险企布局了收益浮动型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
业内人士预测,随着相关政策的推进,后续会有更多保险公司推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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