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分别向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嘉华信息”)100%股权(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详情可查阅2018年8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2018年4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刘英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7号文件),有关核准情况可查阅2018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78)。
截至本公告日,嘉华信息100%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公司已按约定向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支付了第一期交易价款15,096万元,交易对方刘英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购买公司股票9,762,1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7%),有关情况可分别查阅2018年6月5日、6月6日、6月13日、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51%的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55)、《公司支付重组一期现金对价及重组交易对方购买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56)、《公司关于重组一期现金对价支付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61)、《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资产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89)。公司正在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发行及上市工作。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继续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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