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吸收合并各方股东(大)会决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续,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含东风粉末冶金分公司、襄阳粉末冶金分公司、活塞轴瓦分公司、武汉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发出的关于本次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应债务将自本次合并完成后由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公司联系人如下:
15971097931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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