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完成2018年度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共772家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82家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参与评价。其中,133家企业获评A类企业、B类企业641家、C类企业80家。根据企业分类结果,我市明确支持A类企业做大做强,鼓励B类企业改造提升,倒逼C类企业退出转型,推动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
3月份以来,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和《南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规定,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15家省定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开展了分类综合评价。评价体系包含主要指标和加分项指标。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的主要评价指标有亩均税收、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单位污染排放税收等5项,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主要评价亩均税收指标。
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以产业集聚区为单位,将综合评价得分在产业集聚区排名前50%的企业根据亩均税收和研发投入强度两项指标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评价企业数量的15%确定为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将综合评价得分在产业集聚区排名后50%的企业,根据单位能耗总产值和单位污染排放税收两项指标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评价企业数量的后10%确定C类企业——倒逼转型类;将除A类、C类以外的企业确定为B类企业——鼓励提升类。
据了解,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将有利于构建完善的企业转型发展引导机制,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增强产业集聚区对全市转型发展攻坚的支撑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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