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提出7条措施,要求发挥金融合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金融工作局要加强与各地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当地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相关企业名单和金融服务需求。各金融机构(企业)要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对相关企业的信贷、汇兑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配置专人、特事特办,安排特定信贷额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有效解决相关企业流动性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与疫情防治相关保险保障产品,对因疫情引起的疾病、医疗等理赔服务,保险业机构应简化流程,做到应赔尽赔、快速理赔。
《通知》提出,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金融纾困工作,支持经济平稳发展。要求结合行业前景和企业实际,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受延迟复工影响企业的金融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利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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