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 马常艳)工业和信息化部24日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业复工复产,防止企业复工发生聚集性疫情。
《意见》提出,全力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供给。要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开展医疗救治急需的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和治疗药品的组织生产和及时供应,全面提升医用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生产保供能力,统筹协调医用物资全产业链企业同步复工复产,增强企业生产柔性,科学谋划产能,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物资保障协调机制,为打赢湖北和武汉保卫战,以及全国疫情防控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意见》要求,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建立必备的卫生设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强化日常防控管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跟踪监测,对疫情防控实施零报告制度。要杜绝“填表抗疫”“作秀留痕”等形式主义做法,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在复工复产方面,《意见》要求:加紧推动民生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为保障民生必需品供给,应加快推动涉农企业、生活必需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春耕备耕物资和民生物资供给稳定;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分类分批推进,优先支持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继续支持产业链优势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保障产业配套;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突出发挥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围绕重点方向启动一批新的重大项目。积极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开工。
《意见》明确,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要求,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财税、金融、社保等优惠政策。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中央企业、大型国企等龙头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针对中小企业现金流不足的突出问题,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意见》强调,加强分类指导。对低风险地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简化程序,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中风险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合理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高风险地区,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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