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依法批准的高速公路防疫检测站点,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做好体温检测和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增派人员力量,做好交通组织,提高检测效率,缩短车辆等待时间。
《通知》要求,加强路面交通管控,确保右侧应急车道畅通,保障应急运输车辆快捷通行。强化收费站和服务区卫生管理,做好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及污染物处理等工作。配发防护用品,严格落实员工上岗防疫措施,确保一线员工和过往司乘人员健康安全。
《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收费站场地和货车流量等因素,采取渠化路面、增设标志标识、电子屏幕滚动提醒等方式,引导客、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出口分车道通行。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引导货运车辆按序进入称重检测车道,接受称重检测,坚决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防止高速公路安全通行水平下降。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按照统一式样,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员自行打印通行证,自行填写,随车携带。有条件的收费站要设置专用绿色通道,悬挂明显标识,引导应急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出现拥堵缓行情况时,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大现场交通管控力度,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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