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的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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