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深交所对欢瑞世纪此前发布的年报发出问询函,并对欢瑞世纪年报里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存在李易峰等方面的借款及往来款一事,要求欢瑞世纪进行说明和披露。
欢瑞世纪2016年度报告显示,在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一栏中,李易峰、浙江悦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海宁嘉行天下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均与欢瑞世纪存在借款及往来款,数额分别为1800万元,1732.4万元和88万元,其中李易峰的借款及往来款账龄为1-2年。
公开资料显示,欢瑞世纪于去年6月借壳星美联合上市,而李易峰则是欢瑞世纪的股东,并在2014年按照每股2.5元的价格获得欢瑞世纪20万股。对于此次李易峰的借款事项,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请欢瑞世纪说明上述借款的审议和披露情况,是否符合《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财务资助的规定。
除此以外,深交所还对欢瑞世纪年报中的其他方面提出问询。其中,针对欢瑞世纪年报显示的影视行业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为99.81%的事项,要求欢瑞世纪补充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的影视剧情况、主要演职人员合作情况及主要演职人员报告期变动情况、未来影视剧拍摄计划、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具体方法、存货余额前五名的影视剧情况等。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欢瑞世纪补充披露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同时说明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此同时,根据欢瑞世纪年报中显示的1-2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05亿元,要求欢瑞世纪说明该等应收账款的欠款单位,结合结算模式和其他客户的结算情况,说明该等单位应收账款超过一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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