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规范发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我会对《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拟更名为《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同时起草了配套规则《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现就《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4年10月10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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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2014年9月26日 附件1: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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