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 远
为提高发审委委员选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日前证监会就拟任委员候选人向社会公示。按照证监会本月初实施的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下简称《发审委办法》),最终会有66名候选人入选新一届发审委。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证券法》第22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目前,主板发审委和创业板发审委分别是第十六届和第六届。
不可否认的是,发审委制度运行至今,在吸收证监会以外的专家参与审核工作,发挥专家把关功能,从源头上提高公司质量,强化对发行审核工作的监督,提高发行审核工作的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形势变化,发审委制度也需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怎么完善?新发布的《发审委办法》在既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增一减一并”,即:发审委委员数量由60名增至66名,并适当增加专职委员数量;减少委员任职期限,委员连任期由最长不超过三届改为不超过两届,且委员每年至少更换一半;主板发审委和创业板发审委合并。
另外,强化发审委选聘工作,在原有委员所在单位推荐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委员候选人公示、通过会议方式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等制度的基础上,证监会设立发审委遴选委员会,增加面试和考察环节,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发审委委员。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在新办法下,想要当选发审委员更难了。笔者认为,证监会对发审委进行改革,提高发审委委员选聘透明度,有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助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有助于打造一支打造忠诚可靠、干事创业的发审委队伍;有助于提高发审质量,从源头上将不符合条件的公司挡在资本市场之外。
发审委委员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守门人”之一,他们运用自身的专业素养,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阻挡在资本市场之外。由此可见,发审委委员身上担负的任务之重、责任之大。虽然在发审委委员中出现了像冯小树这样的“害群之马”,但总体来说,对于历届发审委委员的工作,还是值得肯定的。
我们看到,伴随着IPO常态化,发审从严的趋势正在日渐清晰,并且审核尺度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发审委已经否决了42家企业的IPO申请,同时,还有7家被取消审核,9家暂缓表决。另外,从发审会上提出的问题来看,所提的问题也是越来越细化,关注的点也越来越多,比如商业贿赂问题等。
新一届的发审委在不久后的将来就要成立。虽然这一届发审委的队伍扩大了,阵容也是“超豪华”,但他们为资本市场“把关”的职责不会变,为资本市场“把好入口关”的初心也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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