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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年报被“非标”爆大股东补偿款开天窗

[2018-04-26 13: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牧晓  阅读量: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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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记者矫月2018年4月25日晚间,斯太尔发布2017年年报称,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51亿元,同比下滑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亿元,同比减少466.84%。对于公司2017年的年报,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

本报记者 矫 月

2018年4月25日晚间,斯太尔发布2017年年报称,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51亿元,同比下滑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亿元,同比减少466.84%。

对于公司2017年的年报,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

据了解,斯太尔使用 1.3亿元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因斯太尔对该信托计划不能施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此后,公司于2017年8月14 日向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出了“关于提请赎回信托计划暨收益分配的申请”并于2017年9月4 日取得了投资顾问“同意赎回信托份额及收益支付计划的回复”。斯太尔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了该信托计划一年期年化8%收益即104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该项信托投资于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反映的账面价值1.3亿元。

但是,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斯太尔没有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也没有提供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收回性评估的充分的证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访谈了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经理,但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相关负责人未配合我们的访谈,我们无法对该信托计划所投资的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无法就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收回性及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此外,审计报告还提醒投资者称,需关注公司亏损及大股东业绩补偿款未如期收回等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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