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为引导上市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8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同时对4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进行了修订。上述12个指引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看,新制定的8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分别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一号——集成电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二号——航空、船舶、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三号——医疗器械》《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五号——黄金珠宝饰品》《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六号——影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家具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八号——有色金属》。
修订的4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分别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
上交所表示,本次制定8个新行业指引、修订4个既有行业指引,主要有如下考虑:一是呼应沪市公司行业结构优化新进展;二是体现沪市上市公司行业发展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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