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600777)6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查询股东名册数据得知,公司股东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志昌盛”)于2019年6月1日-6月10日期间减持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为972万股。
此前减持前,金志昌盛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8%,减持后扔持有5.34%股份,为公司5%以上股东。
公司表示,金志昌盛对于此次减持未告知公司,也未进行减持预披露。这已经不是金志昌盛第一次“不打招呼式”减持。2019年5月30日、5月31日,金志昌盛也曾分别减持公司股份940.55万股、929.6万股。
金志昌盛所持公司股份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2016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转增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但新潮能源并未披露金志昌盛几次减持的具体减持方式,因此对于其减持是否合规仍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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