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新三板转板制度正式出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由此贯通。当晚,上交所、深交所双双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部署下,全力支持转板上市相关制度建设。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新三板、创业板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有序衔接,坚守各自定位、错位发展。今年,新三板改革正式落地,转板机制构建起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链接通道,对促进各板块之间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科创板作为试点注册制的先行先试板块,已经开展了近一年的注册制审核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创业板也即将正式开启存量市场推行注册制的试点。注册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推行为新三板推出转板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深交所表示,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交所还指出,目前,挂牌公司到沪深交易所上市需履行从新三板摘牌并经证监会重新核准或注册程序,在IPO审核过程中与其他企业无差异,摘牌再上市显著增加企业成本,而转板制度可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成本。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所场所的变更,不涉及公开发行股票,无需摊薄股份,可降低企业到交易所上市成本,便利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指导意见》明确,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依法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上交所、深交所建立转板上市审核沟通机制,确保审核尺度基本一致。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建立转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妥善解决转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对此,上交所表示,将按要求对需要交易所明确规定的内容做好制度供给,进一步明确转板上市相关规则。同时,接下来也将建立完善包括转板上市审核沟通机制、转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等;共同大力开展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广宣导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至上交所科创板转板上市。
深交所也表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在平稳有序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转板上市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细化相关制度安排,优化完善相关沟通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至深交所创业板转板上市,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链接通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做出贡献。
上交所明确,待公司完成转板后,便应视同于科创板和创业板IPO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再融资等一系列资本运作。
至于转板制度未来会否推广至其他板块,有市场人士认为,改革成效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检验和巩固,再行研判推广到其他板块的必要性和可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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