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煤矿强心剂丨两个新煤矿获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
新疆库车县大平滩煤矿项目
6月5日,库车县大平滩煤矿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文件,标志着该项目已具备全面开工建设条件。
库车县阿艾矿区大平滩煤矿项目总投资13.99亿元,业主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240万吨/年。
该煤矿的开发建设,可将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对全面提升地区煤炭工业整体发展水平,实现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推进库拜煤田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阶段,地区发改委将积极督促企业加快煤矿开发建设。
徐矿集团哈密能源公司五号煤矿项目
5月31日,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取得《国家能源局关于新疆大南湖矿区西区大南湖五号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7〕7号)文件,标志着大南湖五号煤矿项目建设取得了历史性重大突破。
大南湖五号煤矿规划建设规模4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项目总投资22.41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南部的3411与3604钻孔之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煤炭洗选采用动筛分选工艺。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二道湖220千伏变电站和花园乡西110千伏变电站。矿井用水取自加工处理后的矿井排水和地表水。
该项目符合国家“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电一体化发展”政策,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徐矿集团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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