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若然)16日,欣泰电气发布了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的转发公告,公告中对赔付资金的确认和划付等实施细节做出了进一步的披露,并确认相关赔付金将于8月3日起划付。
公告称,赔付基金将对包含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卖出新股损失赔付、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持有新股损失赔付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适格投资者赔付金额信息以赔付权份额派发的形式推送至适格投资者深A证券账户中。
据了解,赔付权份额派发对象包括向在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申购新股,在欣泰电气股票上市后因卖出欣泰电气新股而存在亏损的投资者;自欣泰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6日期间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2015年11月27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至暂停上市,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投资者三类。此外,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2015年12月11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至暂停上市,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投资者也在赔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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