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澳门9月15日消息(记者 黄艳玲)澳门基金会今天公布“8.23风灾特别援助计划”中,向停水停电之住户发放水、电费补贴,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将于10月起,于住户的账单内增设澳门基金会补助栏目,按期扣除使用。
澳门基金会将向电力公司“住宅”类合同的住户每户注入1500元的电费补助,参照现行“政府电费补贴计划”的发放模式,电力公司将于10月起于住户的账单上增设独立栏目:“扣减澳门基金会补助”及“澳门基金会补助余额”,以显示该住户已使用及未使用的补助金额。
电费补助使用期为三年,期满后将予以取消,如有特殊情况,澳门基金会可考虑延长电费补助的使用期限。使用期内住户单位如取消电表或转换供电合同,该住户的电费补助余额也将予以取消,不可退款或转移。这次电费补助对象为风灾至2017年8月27日期间电力公司“住宅”类合同仍然生效之住户,不适用于2017年8月22日或之前已终止合同或于8月27日后新生效合同的住户。补助只用作抵扣与电力消耗相关的费用,不包括住户所涉及的按金、罚款、接驳费等费用。
在水费补助方面,澳门基金会将向自来水公司“家居用水”类合同的用户每户注入500元水费补助,相关补助将反映在10月至11月账单上。自来水公司将在合资格用户的账单上增设栏目“澳门基金会补助”,以便市民能知道相关的水费补助已注入其账户内,但有关栏目自12月起将不再显示在账单上,账单只会显示余额。因应自来水公司的账单结算系统,水费补助使用不设期限,用户可累积使用水费补助至用完为止。这次水费补助对象为2017年8月28日前已成为自来水公司“家居用水”类合同之用户,但不包含于8月28日新装水表的用户,补助只用作支付列入水费账单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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