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5日电(闫淑鑫)资管行业再迎新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9月13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除提出将基金管理公司各层级子公司纳入统一监管外,还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符合规定的,应尽快通过招聘、调岗等方式,确保相关人员在今年年底前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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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纳入统一监管
9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下称《规范》),明确提出,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各层级子公司纳入统一合规管理体系,保证合规文化的一致性。
具体要求包括子公司应定期提交合规报告、及时报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对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及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子公司的基本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子公司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的,按照有关制度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合规问责,并要求该子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合规问责;每年对子公司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等。
《规范》还提到,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督促境外子公司符合其所在地的监管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自去年以来,基金子公司受到的监管就已经十分严厉。《规范》则是从母公司角度再次强调对子公司合规监管的严格化。
合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年底前须配齐
除此之外,《规范》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合规部门,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公司总部人数的1.5%,且不得少于2人,合规部门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包括风险管理等岗位人员。
同时指出,不满足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尽快通过招聘、调岗等方式,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前符合要求。
“监管部门对合规管理人员的硬性要求,能够让包括私募在内一些中小基金公司的内部结构更加规范。”张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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