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地下电站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审计署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
工程在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审计发现虚计工程量、单价或超出合同约定多计费用,多预留尾工投资,超标准支付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多计概算外设备投资等问题。
据悉,本次审计,审计署组织了成都、重庆、昆明三个特派办共40多名审计人员参加,主要围绕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地下电站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展开。重点对三峡地下电站自开工建设以来至2015年4月底的投资完成、建设管理、资金支付和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物资供应等参建单位。
由于三峡地下电站工程施工难度大、自主创新多、技术难度高,以及建设初期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在本次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审计发现虚计工程量、单价或超出合同约定多计费用,多预留尾工投资,超标准支付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多计概算外设备投资等问题。
二是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一些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个别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等问题。
三是在资产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个别闲置及退场设备物资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据了解,对于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目前,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审计署将继续对此跟踪了解,具体整改情况将由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于近期向社会公告。
下面是审计发现地主要问题的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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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多计投资33 785万元。对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列示的714 720万元投资,审计核实后,调减33 785万元(占4.73%);调整后的投资为680 935万元。具体情况: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调减27 552.1万元,占决算草案列示该项投资的10.82%。一是虚计工程量、单价或超出合同约定多计费用等,造成多计投资4185.62万元;二是多计预留尾工项目投资23 208.29万元;三是混凝土对外销售收入未按规定冲减投资158.19万元。
2.待摊投资调减5194.83万元,占决算草案列示该项投资的5.87%。一是将应由三峡枢纽其他工程承担的费用1716.27万元计入地下电站工程,导致多计相应投资;二是超标准支付监理费1732.78万元、招标代理费452.89万元;三是重复支付勘察设计费和专项研究费用413.92万元;四是多计竣工决算编审费等其他费用878.97万元。
3.设备投资调减1038.07万元,占决算草案列示该项投资的0.28%。一是多计概算外设备投资538.5万元;二是多预留设备采购合同尾款151.63万元;三是将未使用的电缆计作设备投资347.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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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54 271.72万元。此类问题,审计署此前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公司)的审计中曾多次指出。但本次审计仍然发现以下问题:
1.主体工程土建和部分设备安装等施工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32 012万元。
2.水泥、粉煤灰、钢材等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6 357.2万元,其中直接采购13 131.2万元,未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采购3226万元。
3.有9项设备监造、机电监理、工程咨询等技术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采取直接委托方式,涉及合同金额5902.52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1965.51万元。一是标段划分不合理和施工控制不严,增加投资413.86万元。二是设备材料采购管理不到位,增加工程赶工措施费800万元。三是指定分包和调整施工范围,增加投资342.65万元。四是高出其他供应商最高供应价格采购粉煤灰,增加投资409万元。
(四)部分闲置及退场物资设备处置不规范。一是低于规定价格42.53万元处置物料集装箱。二是有200多项退场设备仪器未纳入评估清单,部分直接无偿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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