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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 农民不退地也可转户

[2016-02-19 11:49]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6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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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记者近日从阜阳市政府获悉,该市从9月8日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放宽落户政策,到创新人口管理方式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中,依法保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然享受,转户不退地。...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快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结合阜阳实际,阜阳市政府9月8日出台上述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在放宽落户政策中,全面放开县域范围内落户限制,积极放开阜阳中心城区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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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留学回国等高端人才和技术移民、来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技能人才,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放开投资经商办企业注册金额标准落户条件;取消合法稳定住所面积、居住时间落户条件限制;放开投靠亲属落户条件限制;推进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阜阳市区落户。

  在相关政策中,还专门对农村转移人口进行了政策配套规定,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然享受,转户不退地;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纳入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进城落户后,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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