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面临“九龙治水”的医疗保险管理正挥别过去的困境,逐渐厘清和统筹散落于多个部门的各项职能,一个极具议价能力的医保第三方浮出水面。
3月13日上午揭晓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将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这一新机构将整合原本由人社部管理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以及生育保险、国家卫计委管理的新农合、国家发改委拥有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职责,以及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
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为副部级,其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医保、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监督管理各项医保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制定和调整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等。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新机构的设立将散落于各个部门的医保相关职能整合起来,将拥有不同职能的各部门的关系理顺,能解决过去各个环节的衔接不畅和政策冲突,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效力。
“比如说医保和医疗救助的衔接问题,一个经济贫困者得了大病,可以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医疗费用,政府还会给予一些费用上的支持和支持,但这个人的身份情况怎么确定、要给予多大的医疗救助,这些信息原来分散在不同部门,往往是割裂的,并不完整。”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说。
单就基本医保看,过去被分为农村和城市两个部分,分别由卫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待遇标准、管理模式、资金筹集等方面都不同,带来了不公平和低效率的问题。
2016年初,国务院发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大部分省份将新农合交给了人社部门管理,由人社部门统管医保。“还有几个省,卫计委不放,依然把新农合放在卫计委或者交给其他部门,造成了不少混乱,有的地方还在观望中央的意见。现在定调了,医保被独立出来,由政府直管。”一名知情人士说。
同时,在上一轮的政策性整合中,一些地方虽然移交了新农合,但还是面临着衔接上的难题。朱铭来表示,许多地区的信息系统都是割裂的,一些地方卫计委把新农合的整套财务体系交给了人社部门,但与人社部门自身的体系无法并轨。“比如,河南某村的农民去郑州打工,甚至拿到了蓝印户口并且定居,但保险关系还是割裂的(这种情况下,他可能既参加了新农合,也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缺乏统一管理,重复参保、漏报难免会出现。”
此外,新机构有利于理顺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关系,调整催生了一个集中的付费方,并能借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震指出,新的国家医保局把原本几个涉及付费的医保机构合并在一起,极大地提高了医保作为付费方的议价能力。“原来和跟医院的谈判过程中,医保不占优势,医院花多少,医保就得付多少钱。”王震说。
背后的一个原因是,医院由卫计委管理,新农合原本也由卫计委管理,相当于掏钱的是自己、用钱的也是自己,资金的使用效率难以保证。此外,原来的一个积弊是卫计委管药品招标采购,医保部门制定药品的支付标准,存在双方“扯皮”和“打架”的情况,机构调整后,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方面的工作将会交给医保局来负责,免除了过去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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