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我国将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共涉及1585个税目,平均降幅为26%。
在此之前,我国已于今年5月1日起对绝大多数进口药品实施了零关税,7月1日起降低了汽车及零部件、部分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实施了信息技术协议扩围产品第三步降税。
9月30日财政部网站消息显示,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决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此次降税商品共涉及1585个税目,平均降幅为26%。
据了解,我国已于今年5月1日起对绝大多数进口药品实施了零关税,7月1日起降低了汽车及零部件、部分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实施了信息技术协议扩围产品第三步降税。
1585个税目平均降幅为26%
据悉,降税商品共1585个税目,约占我国税目总数的19%,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为26%。同时,随着关税总水平尤其是药品、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下调,相应下调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的税目税率。
公告表示,今年以来,经过连续多次自主调整,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8%降至7.5%,平均降幅达23%。适当降低关税,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也有利于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推进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公告还表示,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
税率调整涉及四类商品
此次公告称,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等需求,从今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工业品等商品的最惠国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此次降税主要涵盖了人民生产和生活所需的众多工业品等商品,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降低在国内有相当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商品进口关税。包括纺织品、建材、贱金属制品、钢材等,共677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1.5%降至8.4%。
二是降低部分机电设备进口关税。包括纺织、轻工、工程、通用、金属加工及动力机械,农机、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仪器仪表及相关设备零部件等,共396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2.2%降至8.8%。
三是降低部分资源性商品及初级加工品进口关税。包括非金属矿、无机化学品、木材及纸制品、宝玉石等,共390个税目,平均税率由6.6%降至5.4%。
四是降低有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商品进口关税。主要是整合部分同类或相似商品的税率,适当减少税率的等级。税级过多会给企业带来一些困难,此次整合或减并税率,共122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2.3%降至8.5%。
- 解读
有助于改善国产品性价比
上述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将于11月1日实施的降税措施主要针对生产所需的机电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等工业品降税,更多是通过降低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国内企业的供给能力和水平,间接改善国产品的性价比,最终惠及百姓。在调整税率前,税委会广泛听取了产业部门及行业协会意见,商品降税幅度适中,兼顾了上下游行业的利益。
具体来说,适当降低部分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增加有效供给、助力我国产业升级,也有利于形成良性竞争、促使国内相关产业提高技术水平和供给质量。另一方面,适当降低部分原材料的进口关税,既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缓解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匮乏的瓶颈压力,也有利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上述负责人表示,客观而言,降低关税可能会给国内相关产业带来一定压力和挑战,需要相关企业积极应对,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以创新发展迎接挑战,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新京报记者 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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