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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

[2017-06-07 12:24]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安靖  阅读量:1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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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我市大数据健康发展和广泛应用,围绕“打造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发展大数据产业”目标,将我市建设成与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相适应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数据集散服务中心、研发......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我市大数据健康发展和广泛应用,围绕“打造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发展大数据产业”目标,将我市建设成与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相适应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数据集散服务中心、研发创新中心、应用引领中心和产业集聚高地,强化大数据对政府治理、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

《意见》明确了大数据发展五大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智慧城市和产业发展等的深度融合;坚持集约统筹,以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社会数据百花齐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实现各领域大数据发展齐头并进;坚持开放共享为常态、不开放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交换共享;坚持应用导向,围绕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坚持安全可控,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和技术防护。

根据《意见》,到2018年,我市将基本形成多方参与、协调融合的大数据发展氛围,“政产学研用资”协同发展体系初步建立;全市统一、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政务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建成启用;集中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公共信用、审批证照等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各区(市)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逐步显现;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大数据示范应用、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等取得初步成效。到2020年,规范有序的大数据发展环境基本形成,城市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程度处于较高水平,大数据产业链条趋于完整,创新应用和两化融合发展保持全国领先。

围绕大数据的发展应用,《意见》还明确了六项重点工程和四项示范应用,分别有城市资源数据化工程、数据融合增值化工程、政府治理智慧化工程、民生服务便捷化工程、海洋经略科技化工程、产业转型创新化工程和政府治理大数据示范应用、民生服务大数据示范应用、海洋大数据示范应用、产业大数据示范应用。

为统筹协调解决大数据发展和应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意见》强调,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全方位保障体系。依托市推进大数据发展协调领导小组,鼓励建立首席数据官(CDO)制度,设立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组建国资控股大数据公司,充分挖掘使用经过数据脱敏等安全处理的公共数据资源,加强大数据政策落实和技术研究。同时,依托国有投融资平台企业,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支持大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设备和产品制造、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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