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记者庄瑞玉通讯员葛丽萍
昨日本报报道《参保人9月底前须换好金融社保卡否则跨省就医不能刷卡记账》,不少读者询问该如何“激活”金融社保卡?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部分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但未激活、未“确认”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账户的参保人,要在发卡银行激活并“确认”,才能将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激活”金融社保卡具体分3种情形。
3种方式确认社保业务办理账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账户需在发卡银行激活后方可使用,那么,如何确认金融账户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
二是2016年4月14日前已持有深圳金融社保卡但尚未激活金融账户的参保人,可持身份证、金融社保卡前往发卡银行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金融账户自激活之日次日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
三是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自2016年4月14日起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也就是说现在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次日该账户默认为参保人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
此外,金融账户因挂失、注销、冻结等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参保人可前往金融社保卡办理银行各网点申请增加本行其他借记卡账户,或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5家银行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以保证社保业务办理。
未成年参保人也可金融账户办社保
据了解,未成年人可与成年人一样确认金融账户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参保人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交的是监护人的银行账户,未成年人办理金融社保卡后,可与成年人一样确认本人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金融账户确认成功后,今后所有社保业务均通过该账户办理。
同时,未成年人可增加本人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也可以增加其监护人的同行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一旦金融社保卡处于冻结、挂失、注销等异常状态,会自动选择从备用账户托收费用。若增加监护人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需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前往金融社保卡发卡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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