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一对夫妇可以有三个孩子
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一对夫妻可以生三个孩子明确落实三胎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措施,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抚养和教育负担。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生效,并在2015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时进行了修订该法实施以来,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本次修订重点是落实三胎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这是继全面二孩政策后,党中央在统筹人口发展战略方面作出的又一重要决策,也是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这次修法专门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三个孩子,这是基于中国目前的人口状况,因为我们的低生育率从1990年开始就持续低于更替水平如果长期持续下去,对中国人口的发展是不利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峰:优化生育政策,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确实是我们国家现在需要的这是全国人民的共识,也是大家的共同期待这么快,就一次性通过了
完善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解除后顾之忧
为了应对三胎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仅删除了与实施三胎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还完善了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以缓解生育,育儿和教育的后顾之忧。
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在构建普惠性托幼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育儿假,育龄妇女就业服务等方面,增加了许多具体制度和措施为优化生育政策,落实三胎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峰:在我们修改之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就规定了社会抚养费根据中央的决定和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有必要对这些不适合生育三胎的政策进行清理,相关的规定和决定也应该废止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宋健:这次非常详细地提到国家应该从哪些方面尽力帮助家庭减轻这些负担比如从税收,金融,住房等角度,可以减轻家庭三育负担一般来说,在国家层面的法律确立了基本原则之后,各省将相应地修订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省级层面的这一规定中,各省应根据其经济状况,文化背景和基本人口情况出台更为详细的措施
完善计划生育支持体系
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国家提倡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计划生育家庭中应当享受老年人奖励扶助的,应当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宋健: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体现了一个向前看面向未来的基本原则所谓向前看,是针对当前的人口形势和未来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要适度提高生育水平那照顾老人是什么意思呢,过去在独生子女相对严格的人口控制时期,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和一些失去独立性的家庭,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尤其是养老困难该法还提出了一些需要考虑的内容
很明显,一对夫妇可以有三个孩子
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一对夫妻可以生三个孩子明确落实三胎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措施,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抚养和教育负担。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生效,并在2015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时进行了修订该法实施以来,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本次修订重点是落实三胎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这是继全面二孩政策后,党中央在统筹人口发展战略方面作出的又一重要决策,也是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这次修法专门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三个孩子,这是基于中国目前的人口状况,因为我们的低生育率从1990年开始就持续低于更替水平如果长期持续下去,对中国人口的发展是不利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峰:优化生育政策,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确实是我们国家现在需要的这是全国人民的共识,也是大家的共同期待这么快,就一次性通过了
完善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解除后顾之忧
为了应对三胎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不仅删除了现实
施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也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解除生育,养育,教育的后顾之忧。
此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父母育儿假,育龄女性就业服务等方面增加了不少具体制度和措施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社会抚养费是我们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规定的,那么按照中央的决定,以及这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就是要清理不适应三孩生育的这些政策,相关的规定和决定也都要废止。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教授 宋健:这一次非常详细地提到了从哪些方面国家要尽量地来帮助家庭降低这些负担比如说从税收的角度,财政的角度,住房的角度,能够降低家庭的这个三育的负担一般而言,国家层面的法确定了基本原则之后,那各地区会相应地来修订省一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省一级的这个条例里,各省应该会根据各省的经济情况,文化的背景和人口的基本的形势,有更细致的措施出台
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帮扶保障制度
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持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教授 宋健:我想某种意义上它是体现了瞻前又顾后的一个基本原则,所谓的瞻前就是针对现在的人口形势,未来的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我们要适度地提升生育水平那顾后呢,就是在过去长期的普遍一孩的相对严格的人口控制时期,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和一些失独的家庭,那他们现在所面临的一些实际的困难,特别是养老的这个困难,这次的法律也特别提出了一些内容,是兼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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