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多次强迫王某承认和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采取要挟的方法强行向王某勒索现金共计5.9万元。
现东西湖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对彭某判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10月中旬某晚11时许,彭某将男子王某带至东西湖一宾馆顶楼的杂物间内,强迫王某承认与其前妻小娥(化名)在他们没有离婚时,就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作为弥补,王某需给他5万元补偿。
王某不答应,彭某将其拘禁至次日凌晨3时许,并掏出凶器恐吓,王某被迫同意给彭某1万元。
同年10月28日,彭某为找王某要钱,指使刘某、汤某,将王某带至东西湖区某办事处附近,对其殴打还逼其下跪。
前妻小娥的父亲获悉后,报了警。
[!--empirenews.page--]
面对民警,彭某坚称王某和前妻小娥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王某和小娥都对此予以否认。
民警离开后,彭某再次向王某要钱,并将金额提至5万元。
王某十分害怕,于当日将1万元交给彭某,此后,又分4次给了彭某4.9万元。拿到钱后,彭某消失了。
2014年7月,彭某被民警抓获归案。案发后,彭某的家属代其退赔王某5.9万元,王某对彭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等手段勒索钱财,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