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得不偿失:翻护栏引车祸 女孩受伤致残又赔钱

[2016-02-19 12:0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16452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就如网络上流传甚广的那一句,走捷径过马路,走好了,你比别人快几秒,走不好了,你比别人快一辈子……...

  许多城市道路、高架等设置隔离护栏以维护交通秩序,避免行人、车辆乱窜、乱行。但有的行人为走“捷径”,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去翻越道路隔离护栏。

车祸,翻护栏,走捷径,

  江西一90后女孩翻护栏引车祸,不仅自己受伤致残,近日还被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赔付他人汽车修理费7万余元。

  走捷径惹来7万元赔偿费谁吃亏了?

  据悉,2014年2月8日21时,被告曾宝驾驶赣BY68XX号小型轿车在赣州市章贡区沿飞龙大桥由北往南行驶至桥面路段时,与由东往西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的行人即被告崔贝,及同向在前叶华驾驶的赣B626XX号轿车(车主系原告王强)、罗贵驾驶的赣BT77XX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崔贝受伤住院及车辆、隔离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曾宝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崔贝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叶华、罗贵不承担事故责任。
[!--empirenews.page--]

  王强为此支出修理费为238278元,价格认定费5718元,还为此支付停车施救费730元,共计244726元。

  被告曾宝驾驶的赣BY68XX号轿车在赣州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责险。

车祸,翻护栏,走捷径,

  因为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王强遂将曾宝、赣州某保险公司、崔贝等诉至章贡区人民法院。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赣州某保险公司赔偿王强汽车修理费171908.2元,被告崔贝赔偿原告王强汽车修理费72817.8元。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