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女士从北京到九寨沟、黄龙旅游。昨日,她与40余位团友结束游玩行程乘四川省中国旅行社客车返回成都,因受茂县塌方影响,司机和导游提出要么每人缴纳100元汽车绕行,当日就能回到成都;要么就等塌方路段抢通原路返回。
谈女士称,交了钱,对方没有提供收据或者发票,还让游客在一张“证明”上签字。
昨日,在向成都商报客户端投诉频道投诉后,旅行社最终作出了退还每位游客50元的处理意见。昨晚,这笔钱已经被返还到游客手中。
游客:“交了钱,还要签名表示自愿!”
按照行程安排,昨日上午,谈女士一行从川主寺上车返回成都,预计下午就能抵达。
然而,受国道213线茂县新南镇山体塌方影响,九环西线交通完全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抢通。要想尽快回到成都,绕道而行是较好的解决办法。
“司机和导游给我们说,绕道回去要多走200多公里,油费和司机的人工费,每人要加收100元!”谈女士称,该车共有40余位游客,来自全国各地,有的游客预定了10月2日从成都回家的机票,所以心情比较着急,就愿意缴纳这笔费用,也有大约一半的游客不愿意。
“交了钱,还要签名表示是自愿给的!”谈女士称,交了钱,对方没有提供收据或者发票,还让游客在一张“证明”上签字。
根据谈女士提供的照片,在一张笔记本纸上,用黑色签字笔写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的“证明”,内容为:“因茂县塌方,无法通行,故绕道黄龙-水晶-平武-江油-绵阳-成都,因无法抗力因素,增加行程,每位客人增加100元/人车费,所有客人均签字同意,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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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款日期的下面,有17个签名。
最后,包括谈女士在内的所有游客都缴纳了100元的费用,“是把钱打到对方账户上的!”不过,谈女士称,自己拒绝在“证明”上签字,随后汽车还是出发了。
导游:称“乘客均签字” 未提供证据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谈女士一行的导游孟女士。
孟女士说,茂县发生塌方,需要绕道200公里,所以向车上45个乘客收取了每人100块的费用,“费用由绕行的过路费、油费、车辆磨损费以及师傅的人工费构成。”
孟女士表示,所有游客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都不会绕道,“车上所有乘客都交了100块钱,签订了自愿协议才走的。”
孟女士称,其中确有不同意的顾客,经过协商,最后也同意了,“因为我们也需要证明,防止乘客回去变卦。”
不过,对于记者提出希望其能提供游客签名的照片,孟女士回复:“待会吧,现在没空,空了再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孟女士发来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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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给一点辛苦费和油费正常
据谈女士说,她参加的是四川省中国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之前与其对接的旅行社工作人员是胡女士。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拨通了胡女士的电话。
胡女士称,道路塌方是不可抗力因素,支付一定的费用,相当于给司机一点辛苦费和油费,这个是正常现象。
而且绕的路程不一样,收的价格也不一样,价格不是固定的,另外和乘客签自愿协议也是正常的手续,但是由于自己不在现场,就不清楚了,只能询问现场的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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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执法支队:将调解
成都市旅游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游先生表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增加了费用,费用多少,费用由哪些部分组成,增加的费用如何核算等,旅游者有权让旅行社提供相应的依据。具体费用双方怎么合理分担,要以合同为准进行平等协商。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执法支队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昨日晚上,谈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经协商处理,达成了退还每人50元的处理意见。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导游孟女士的证实。昨晚9时许,谈女士一行回到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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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这种行为有胁迫的意思
兴华中律师事务所易川律师认为,双方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来回的线路,过程中出现了情势变更,履行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如果确实绕路,适当增加相关费用,这个是合理的,但是要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而且需要和旅行社或旅行社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不能和导游或是司机单方约定。”
针对导游孟女士所说,全部人交钱同意才能绕道,否则只能走原路,易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有胁迫的意思,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必须把乘客安全送达下车地点,合同才算履行完毕。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势变更,对于长期经营这条线路的旅行社来说,应该是有针对这种情况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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