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的余女士无意中收到一份人流广告,被广告语吸引,正好自己要人流,便到咸宁阳光妇科医院进行人流。
谁知手术结束后几天,余女士感觉不舒服,再到公立医院检查发现,胚胎还在子宫里,子宫反而受到了损伤。
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余女士躺在病床上,丈夫在一边照顾。
余女士介绍,她今年35岁,月初,她已经怀孕40多天,与丈夫商量后,正想找家医院流产。
12月3日,她无意中接到一张宣传单,上面是该市咸宁阳光妇科医院的人流广告,看到广告语写得非常好,便打了个电话咨询了一下。
第二天,她来到该院,经过检查后,交了1000多元的费用后进行手术,她说,上午10点多进的手术室,而到下午2点多才出来。
医生说手术成功,当时医护人员还给她煮了4个红糖鸡蛋。
余女士称,让她不舒服的是,躺上手术台后,医生称她体内有囊肿,让她再交一部分钱以便手术,而她拒绝了。
她的丈夫王先生介绍,下午妻子手术结束后,医生让他看了一个玻璃瓶,里面有血水,称这瓶里就是流产掉的胚胎。
[!--empirenews.page--]
余女士在该院住了一天后,于6日出院回家,发现头晕和肚子疼的症状。
12月7日,她到咸安区中医院做了B超检查,检查结果让她大吃一惊:胚胎还在子宫,子宫掉了一块肉。
她与咸宁阳光妇科医院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医生建议她到该院复查。但是她不再相信该院,该院将她送到了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经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超和核磁共震检查,余女士人流后子宫内组织残留并感染,子宫有损伤等症状,需进行手术治疗。
据介绍,12月8日,余女士在该院做了开腹手术,子宫内残留物清除干净,并且做了结扎手术。
“我去做流产手术,胚胎没有取出来,反而把子宫吸出来一块,还让丈夫误以为这就是胚胎!”余女士说,他们找这家医院来付后期医疗费用,目前只付了7000元,其它的钱均是自己垫付的。
今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咸宁阳光妇科医院,其负责人林先生避谈余女士在该院的手术问题,而只是强调说暂时还不确定是谁的责任,该院出于人道主义,已先垫付治疗费用,现正在和余女士协商,先将其治好,待其恢复后,共同找第三方鉴定责任。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