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家住台江区西二环附近小区的女子小芳(化名),通过QQ认识了一名陌生男子。
聊天过程中,该男子提出与小芳开房的要求,并承诺事后给小芳3000元当“酬劳”。
小芳近日手头较紧,便答应了对方的要求。随后,二人相约在一家酒店开了房。
刚进房间,年轻男子就给了小芳3000元钱,小芳把钱放进挎包中收好。
随后,二人在房中发生了关系。不一会儿,年轻男子躺在床上玩手机,而小芳则睡着了。到了下午4时许,小芳醒来后发现年轻男子不见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挎包也不见了。
最后,小芳在酒店房间的卫生间中找到了自己的挎包,并发现挎包被人翻过。
除了年轻男子给的3000元钱被人拿走,就连自己包中的2000多元钱也不见了。
想到自己“失身”又失财,气愤不已的小芳立即向福州警方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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