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赵健
价值50万的奔驰车,粗心销售员在下单时写成了30万,买家欣喜若狂立马要付款提车。
去年11月中旬,刘先生(化姓)在一4S店看中了一辆奔驰车,双方谈妥价格为50万元,签订销售订单合同后,他支付了2万元定金。
次日,正准备去提车的刘先生接到店员的电话称,订单应付款栏上,“伍拾万”误写成了“叁拾万”,少写了20万元,要求改签合同。
放下电话,刘先生想了半天,觉得这事是对方自己搞错了,定金也交了,50万的车,能便宜20万买到,这么大一个便宜不占白不占。谁知,此后4S店的员工一遍遍打电话给刘先生,要求重签合同。[!--empirenews.page--]
近日,感到闹心的刘先生向律师圈求助,问是否能要求4S店履行已签合同。
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合同已经注明车型号,有市场平均售价能予以证实该车的实际价值。本案中,因销售人员笔误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明显将严重损害店家利益,显失公平,店家可主张撤销合同。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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