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内江10月20日讯 一名赖姓男子在与网友见面之后,便相约女网友去逛街,随后男子坚持要给女网友买衣服。在女性网友进到试衣间试衣服时,赖某就将帮提的女网友的包拿走。利用这种方法,赖某仅仅在10天时间内就诈骗到了4名女性网友。诈骗金额上万。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赖某今年44岁,是自贡人。
2014年,他在网上认识内江隆昌的女性网友伍某,赖某于10月1日来到隆昌与伍某相见,在相认吃饭过程中,赖某谎称自己是某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由此获得了伍某的信任。
吃完饭之后,两人便相约去逛街,途中,赖某坚持要给伍某买衣服,两人随后来到隆昌一家服装店。
[!--empirenews.page--]
在店中试衣服过程中,伍某便将自己手包给赖某保管,随后进到试衣间中。此时,赖某拿着伍某的手提包便从店子中离开,试完衣服的伍某出来便已不见了赖某的身影。
经查,伍某包内有现金600余元以及一部苹果手机、一条价值4920元的铂金项链、一条价值4726元的千足金项链、一个和田玉坠、一对心形南非钻石耳环。
此后在10月2日到10月9日的时间内,有三名女性被赖某以同样的方法诈骗盗走财物。经统计,赖某十天的时间内先后诈骗金额达数万。
赖某最后被抓获归案。日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1971年出生的自贡籍被告人赖某,为实施诈骗、盗窃行为,通过网络结识被害人,并谎称自己为中铁十五局的职员,以此骗得被害人信任。
[!--empirenews.page--]
之后便利用两人外出购物的机会,伺机盗窃、诈骗受害人财物。2014年10月期间,与赖某交往的多名女网友均因此被骗。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数额较大的财物,且盗窃公民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盗窃罪。
被告人赖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