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徒区宝堰镇的凌先生一家6口,近日前往新疆游玩,10月24日晚,6人前往乌鲁木齐市一家由外地人开办的海鲜自助餐饮店用餐,付完1500元的餐费后,却被告知,因6人取的食品有1200克被剩余在桌面上,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按照餐饮店的规定,需要交纳2400元的罚款。凌先生一家在索要发票准备离开时,却突然被后悔开具发票的店员拦住,双方僵持不下,直到警察赶到时,凌先生一家这得以离开。
27日,在物价部门的协调下,餐饮店退还了凌先生的2400元罚款。28日,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的凌先生又继续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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