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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产权到期,房子归谁?

[2016-02-19 11:25]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1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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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房在中国是一等一的大事情,不过很多人都在纠结一件事情,房子产权只有70年,那我们辛辛苦苦打拼一辈子,好不容易还清了房贷,最后会变得无家可归吗?...

   之所以提到这个话题,是因为近日一篇有关“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中央取消房产证70年权限”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里被广泛转发, 吸引了诸多购房者的眼球。虽然最终经有关部门辟谣证实此消息为假。

  但是从这件事情我们也可以看出广大购房者对于所购房屋产权的极大关注。“为啥房屋的产权是70年呢?”“70年产权到期之后咋办?”“70年产权到期之后房子还是不是我的?”一则假新闻让我们一时间疑窦丛生,犯起了糊涂,我们来一起分析一下到底70年后,我们的房子是国家还是自己的。

  首先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70年后房子就不归我了?[!--empirenews.page--]

  其实有这个疑问是因为我们对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的概念没有清楚的理解,土地产权≠房屋产权。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期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则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宪法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empirenews.page--]

  既然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那么问题又来了,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续约产权妥妥的!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empirenews.page--]

  说了这么多,好像也不是特别明白,我们直接来看看它具体是怎么执行的。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这下大家可以安心了吧,70年后你的房子还是你的房子。

  接下来又有问题来了,房随地走、国家会补偿?可能性不大。[!--empirenews.page--]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下面问题来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又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

  也就是说可能70年后,房子还是有可能不是你的。

  但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应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这也是当下最被认同的方式。

  另外,根据《物权法》“自动续期”的法律精神,保障房屋产权所有者对物业的合法权利应当是立法的基本出发点,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缴巨额土地差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商住楼已有到期后补地价续期的先例。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希望70年后我们辛辛苦苦供了一辈子的房子真的不会被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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