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午,贵阳市南明分局朝阳派出所办案民警邢警官介绍,11月23日,他们在遵义路、体育馆和服务大楼一带对二手机市场进行盘查时,遇到一名10多岁的少年,手里拎着一个黑色塑料袋,向沿街收购二手机的摊主推销崭新的手机,每台100元。由于少年提供不了相关发票,没有摊主购买。
民警对其盘查时,少年谎称兜售的都是自己的手机。可是对于手机的来历,却支支吾吾。
经问讯,少年交代自己叫孟某某,家住黔西县永兴乡,黑色塑料袋里的20部手机是他前一天晚上偷的。[!--empirenews.page--]
孟某某交代说,11月22日晚,他在台湾大厦附近游荡时,发现人行道上搭有脚手架,于是他就顺着脚手架爬上去,翻窗进入二楼的商场,将一家手机店的72部手机偷走。天亮后就用塑料袋提着出去卖,被民警抓获时只卖了3部新手机,袋子里还剩19部手机。
警方随后赶到孟某某留宿的废旧岗亭,搜出50部新手机、1台平板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
孟某某称,盗窃72部手机当晚,他还偷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之前几天,他先在煤矿村一家茶室里,偷了1台平板电脑,然后又在西湖路一家健身房里偷了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
据悉,在台湾大厦二楼销售手机的余女士报警称当天总共被盗走153部新手机。由于孟某某承认盗窃的手机数量与余女士报警的数量偏差较大,警方正展开进一步调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