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正经历人生危机:生活窘迫,爱情受挫,深感生活无望。他听说“抢劫未遂坐牢3个月”,于是真去抢了一对母女,并如愿被抓。然而根据法律,抢劫不管既遂还是未遂,至少坐牢三年。
事发现场监控
11月23日下午,长沙街头,郭碧(化名)的后车门被拉开,熊某迅速坐进车,抱起后座的女儿小菲。
为了帮助女儿逃脱,郭碧提出让男子开车,并提出把车钥匙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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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放下小菲后,郭碧谎称钥匙找不见,一边朝女儿做手势。
女儿跑远后,郭碧趁男子不备,打开副驾驶车门往外跑。男子随后打开车门追上了郭碧,一把夺走她的挎包往江边跑去。
“有人抢劫,抢包了!”郭碧一边追着,一边大喊。听到呼喊,路上许多的市民帮忙追人。在众人的追击围堵下,男子跑到路旁的一棵树下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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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众人围过来,男子从包里掏出一百元,把挎包扔在马路上。“我只要一百元。”熊某举着钱,不断重复着。随后,熊某被派出所民警带走。
审讯得知,抢劫男子名叫熊已(化名)。作案前,他正和女友闹分手。
11月23日,熊已上网看到有人说抢劫未遂坐牢三个月,“就想着去抢劫,这样被公安机关抓获可以坐牢。”民警告知他,抢劫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一旦判定是抢劫罪,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熊某顿时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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