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无关
婆媳争吵,男子为妻“撑腰”,招致路人不满,被要求下跪。男子不服,将对方打成轻伤。近日,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判决王坤(文中均为化名)犯故意伤害罪,但可免除刑事处罚。
2014年8月,衡阳市一菜场内,婆媳两人为家庭琐事吵架,王坤帮妻子“教育”母亲。此时,黄鹏酒后路过。他认为王坤责骂母亲不孝道,命他下跪道歉。遭拒扇了王坤一巴掌。王坤用拳头击打黄鹏面部,致其鼻骨多发性骨折。案发后,王坤道歉并赔偿2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法院审理认为,王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黄鹏对本案的引发亦有一定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