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妻子发现后愤怒伤心,当街殴打“小三”。福建霞浦县法院25日披露,林某某因当街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17日12时许,林某某发现其丈夫与被害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林某某等人遂殴打被害人,而后被劝开。
当日13时许,林某某见被害人搭载摩托车路过,便上前拽住其头发并拉下车,之后,林某某等人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腰2、3左侧横突骨折。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的伤情属轻伤二级。[!--empirenews.page--]
当天,林某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而后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林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经济损失8000元人民币,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某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林某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且无拒捕行为,应视为自动投案,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林某某在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减轻林某某的罪责。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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