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荆姚镇原任村一村民李某平日嗜赌成性,但却无任何经济收入,为了筹措资金用于赌博,李某将寄养在自家的近两岁亲外孙卖给他人,获得了4万余元非法收入。
2015年8月份,蒲城县公安局荆姚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走访检查工作时,得知辖区原任村一村民李某花钱大方,且寄养在自家近两年的外孙子一时不见踪影,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李某家中无任何经济来源,平日生活比较贫困,但该人却爱赌博。”民警说,走访过程中,村民反映李某近期出手阔绰,且在家中寄养了近两年时间的亲外孙也不见踪影,别人问其外孙,李某称已送回陕北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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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某交代,因平日自己好赌博且无任何经济来源,在2015年6月份,他通过中间人任某、王某介绍,在未经外孙亲生父母同意情况下,将近两岁大的亲外孙以4万元价格卖给了山东人葛某,换取钱财赌博。嫌疑人任某、王某从中各获得2000元“介绍费”。
2015年12月19日,蒲城县公安局民警联合山东警方将嫌疑人葛某在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一镇上抓获。葛某交代,2015年6月份,他通过嫌疑人任某、王某搭线,将李某的外孙卖给了山东当地的一村民家。
2015年12月23日,被拐卖小孩被成功解救。由于孩子的母亲有轻微精神病,目前已另嫁他人,暂时无法取得联系,民警及时将孩子送回到了亲生父亲家中。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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