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吴勇和妻子唐丽因为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唐丽回了娘家。
几天过去了,吴勇买好月饼、水果等礼物来到岳父唐光家送节,没想被避而不见。愤怒之下,吴勇便将岳父家的沙发、凳子踹倒,还拿了一本书在煤气灶上点燃扔到了客厅的沙发上。[!--empirenews.page--]
吴勇随后逃走。但这场火越烧越旺,导致唐光家的沙发、电视机、冰箱、窗户等被烧毁。经鉴定,被烧毁的财物共价值8341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勇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据此,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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