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怀孕才知对方已婚
昨日,在佛山工作的广西籍吴小姐向记者称,2013年,她在禅城南庄一家红某林餐厅工作,陈某是老顾客,两人慢慢认识了。之后,陈某苦苦追她两三个月,两人正式成了男女朋友。那时吴小姐才18岁,陈某26岁。
成为男女朋友后,两人就住在一起。两年间,吴小姐怀孕两次,但都把孩子打掉了。2015年2月,她第三次怀孕。陈某告诉吴小姐,他们计划年底结婚。有时出去吃饭,陈某也称吴是其妻子。陈某还专门到吴小姐广西家探望她奶奶。吴女士是个孤儿,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
但晴天霹雳来了。今年4月,吴女士把自己跟陈某的合照发在微信朋友圈,晒一条陈某给她买的项链。不料大事不妙,吴小姐朋友认出陈某,告知她陈某早有家室,之后吴小姐的生活彻底乱了。
在吴小姐的追问下,陈某承认并跪下来道歉,保证跟妻子离婚,不准吴打掉孩子,并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妻子介入后,男友玩失踪
之后,吴小姐去陈某公司找到他,此事被陈某妻子知道。随后,陈某便再也联系不上。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甚至连上千条信息也不回。
之后,有两名声称是陈某妻子请来的律师,找到吴小姐,称愿意给七八万元,必须要把孩子打掉,从此一笔勾销。如果不同意,将告吴小姐。
吴小姐说,她一直不想破坏他人家庭,事已至此,曾要陈某拿出部分钱料理孩子的事情,但价钱未谈妥。
记者昨日联系陈某,对方应答自己就是陈某。但当记者问及吴小姐怀孕的事时,对方立马称打错并挂断电话,再次拨打,对方拒不接听。
吴小姐目前已向警方报案。
律师:男子是否重婚?要收集证据
对此,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怀海分析,从法律层面看,事件中的男女都是成年人,双方都有过错,但男方过错大。对于男方是否构成重婚?林律师称,如果男方是以公开夫妻的身份交往,并有证据情况下,如他已认为双方是夫妻等,男子或构成重婚罪,要负刑事责任。若是秘密与吴小姐交往,如今吴小姐怀孕,则可按照民事来看。
林律师建议,赔偿协商解决此事。能赔偿的则赔偿,能了断的则了断。同时提醒,女生和男子交往时,有对方身份证和姓名,可以到民政局查询,对方是否已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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