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女本该备受姥爷呵护,可是,刚出生4个月大的婴儿小娟(化名),却被亲姥爷以1.2万元卖给了别人。11月25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详细了解了这起令人震惊的拐卖儿童案件。
11月5日,受害人马某某哭着来到乌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 她4个月大的女儿被拐卖,卖孩子的不是别人,竟是孩子的姥爷马某。
接到报案后,民警于当日22时在米东区一处工地上将拐卖孩子的41岁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当时我们问马某孩子在哪里,他只说在亲戚家,不承认自己拐卖了孩子。我们一直审问到凌晨6时,他才交代了实情。”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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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之前他通过朋友张某介绍,认识了妥某某夫妇。他曾听妥某某夫妇提到过,他们有一个亲戚妥某,夫妇俩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很想收养一个孩子。于是,马某就产生了把外孙女卖给他们的想法。
“11月1日,马某抱着孩子联系了张某,说生活条件太苦,想将其外孙女给别人收养,给1.5万元营养费就行。随后张某联系了妥某某,听说有孩子可以收养,妥某某夫妇就联系了他的亲戚妥某夫妇。妥某夫妇最终将营养费谈到1.2万元,将婴儿抱回了家。介绍人张某从中拿了1200元好处费,其余的钱一次性给了马某。”民警告诉记者。
通过不懈努力,警方于11月6日下午18时,在乌市一家医院的儿科内找到了被拐卖的婴儿。原来妥某夫妇才将孩子抱回家,却发现孩子的哭声有些异常,遂将抱着孩子带至医院进行检查。“看到有警察前来,我们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等得知实情后,我们这才意识到,原来孩子不是家长自愿让我们收养的。”妥某夫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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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张某、妥某某夫妇4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另外妥某夫妇2人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马某一直往返于宁夏和乌市米东区之间,靠打零工为生。平日里他好吃懒做,只要一赚钱,就去赌博、喝酒。当记者问其怎么狠心拐卖外孙女时,马某说:“女儿结婚时我就不同意,结婚时男方家没有给彩礼,于是我耿耿于怀,一时糊涂做了错事。”
“几名犯罪嫌疑人知道他们这样做不对,但却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因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这件本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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